2015(下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简称“国考”合格申请人)、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简称“省考”合格申请人)、部分师范类毕业生三类。三类申请人经过体检等程序(“省考”合格申请人参加了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最后由湖州市高中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表决,认定以下人员具有高中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一、认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人员(62人)(详见附件)
二、认定具有中职教师资格人员(20人)(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可在12月14日(周一)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若需代领,请带上委托书、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教育局师训高教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咨询电话0572-2398588。
原标题: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下半年)高中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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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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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