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磐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表决,认定陈桑斐等10人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陈勤勤等10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玉洋等4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名单:陈桑斐、陈丽佳、徐瑜晗、张飞君、朱雪颖、陈琳晓、应新法、陈骏豪、曹岚岚、陈丽雅、陈勤勤、卢萍、傅俊俊、傅相英、袁超超、吴珊、吕春晓、孔贵珍、官萍、陈瑜瑛、陈玉洋、黄丹凤、卢敏、张怡君
请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带身份证于12月4日至12月11日到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教师资格证(双休日除外)。非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同时领取《教师资格申请表》,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磐安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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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