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
(一)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2014届、2015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第八中学2015年第二次招聘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