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雷波县教科局招聘第二、三期村级幼教点辅导员248人简章
2015-12-15 16:26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雷波县教育网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5]19号)和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波县聘用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雷府办发〔2015〕103号)文件的精神,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第二、三期90个村级幼教点248名“一村一幼”不占事业编制的学前教育辅导员,从事幼儿普通话辅导、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启蒙教育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就近选聘”原则。
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3、坚持按综合成绩、教师资格证、学历、教育教学经历、户籍等依次优先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90个村级幼教点248名学前教育辅导员(岗位表附后)。
三、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刑事处分,志愿服务本乡镇(村)农村学前教育。
2、年龄要求:
①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1997年11月30日以前和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②目前仍在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代课的教师年龄为18周岁至50周岁(1997年11月30日以前和196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能说普通话,民族聚居区的原则上能懂彝汉双语。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5、户籍要求:雷波县户籍,2015年11月30日前户籍已在雷波县或夫妻一方、父母一方户籍在雷波县的、雷波县生源地考生(相应学历,入校前户籍在雷波县)。
夫妻一方在雷波县的,还需出具结婚证;父母一方户籍在雷波县的,需出具父母一方的户口薄和单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单位出具)。
截止2015年11月30日仍在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代课的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聘用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1、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聘用人选。具体综合评分条件及分值详见附件3。
2、若招聘岗位拟聘的最后一名人员的综合评分有并列的,按照下列条件依次聘用:①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②学历高的优先(同一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先);③现仍在我县公办小学、学前班(含幼儿园)的代课人员优先;④户籍 (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区);⑤民族聚居区的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⑥前五项都无法区分的采用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3、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的情况,则在愿意进行岗位调配的报名者中按上述评选办法进行评选,确定体检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聘用采取现场报名。由各片区乡镇、教办、乡镇中心校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6日17:00前。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