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8 14:1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3月12日(星期六)。贵州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类别、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时间 / 类别 | 3月12日(星期六)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 ||
中职实习指导 |
初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笔试对象
贵州省内(指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4年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具有贵州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非贵州户籍但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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