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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幼儿园)笔试大纲

2016-01-28 15:21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6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幼儿园)笔试大纲,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系统的复习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全面的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华图教师考试网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相关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综合素质》(幼儿园)

  一、考试目标

  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一)职业理念

  1.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幼儿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理解幼儿教育作为人生发展的奠基教育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能够以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2.儿童观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理解“育人为本”的涵义,爱幼儿,尊重幼儿,相信每一个幼儿都具有发展潜力,维护每一个幼儿的人格与权利。

  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在保教实践中  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

  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保教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幼儿的个性发展。

  3.教师观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二)教育法律法规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

  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幼儿保护

  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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