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14:43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嘉善人事人才网
局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我县义务段相关学校2016年度对师资的实际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规定,现就2016年我县义务段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6年度招聘初中教师1人,小学教师52人,特殊教育教师1人,合计54人(招聘学校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科(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初中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小学不作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录用后限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限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籍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2016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4~2016届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文理(除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一类师范类专业2014~2016届本科毕业生。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三)应聘音乐岗位符合以下条件的户籍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应聘特殊教育岗位的应符合以下条件,限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对象的专业要求
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对象其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对学科的要求,具体专业要求见表,详见附件。
五、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按学校、学科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填写《嘉善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有相关限制条件的需提供: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属文理一类专业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报名确认。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县教育局人事科将在三个工作日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并电话告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
5.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测试内容为学段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不足比例的该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为试讲形式(模拟上课),小学内容为现用五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八年级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20分钟。对报考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有术科考试的,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6日~27日,地点另定。
6.体检、考核。在按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录用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若2016年度起嘉善县实施教育人事综合改革,则按改革要求实施聘任)。
七、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录用对象为非师范类的,在两年内(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之日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当场提供),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自公示之日起,应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原标题:关于嘉善县2016年义务段学校招聘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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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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