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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28问题详解(4)

2016-04-22 13:43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江苏省教师资格网

【导读】2016上半年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28问题详解,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系统的复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全面的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华图教师考试网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相关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二十二、问:如何确定相近专业?

  答:主要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二级学科包含的具体专业(与相同学科同在一个一级学科目录内)确定,认定时以申请人申请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时应当提供的学历为比照对象(详见附表)。具体认定工作和部分有特定指向的专业由各认定机构把握。

  考虑到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特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非文化课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学科中关于相近专业的要求可放宽至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与相同学科同一在个学科门类内)。

  二十三、问: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答:符合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免考人员,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 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

  4. 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 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6. 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二十四、问:思想品德鉴定应由哪些部门出具?

  答: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1. 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2. 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

  3. 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提供鉴定及证明材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般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

  二十五、问:如何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答:高校和各地一般都设有普通话测试站,在职高校教师和在校学生可以到所在高校测试站测试,未设普通话测试站的高校的师生及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省辖市测试站就近测试。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生活或学习地参加普通话测试。

  二十六、问:怎样才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答:高校教师资格没有面向社会开放认定。高校拟聘担任教师人员通过所在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二十七、问:教师资格证遗失,怎么补办?

  答: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个人原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本人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小二寸)和补办申请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二十八、问:如何咨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问题?

  答: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各市、县咨询电话,详细信息请在江苏教师教育网查询。

  原标题:江苏省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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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相同、相近专业参考(此表仅限符合过渡条件人员使用).docx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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