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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云南临沧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2)

2016-04-28 14:40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导读】2016上半年云南临沧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根据《云南省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5月16日至5月27日

  2.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①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0883-2124315

  ②临翔区教育局人事股 0883-3064078

  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0883-8880186

  ④凤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3-4215837

  ⑤云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3-3210349

  ⑥永德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3-5214727

  ⑦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 13988331006

  ⑧双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18908835841

  ⑨耿马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3-6127238

  ⑩沧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0883-7122647

  3.现场确认点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的确认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除市直各学校申请认定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学院学生处确认外,其余申请认定人员到户口所在县(区)确认点进行确认。

  4.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资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⑸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制照片一张)。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请确认通过的人员于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到临翔区凤翔小学参加测试。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测试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我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40元。其中:教育理论考试(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两个考试科目)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测试费在进行确认时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对未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的申请人不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临沧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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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doc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临沧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2日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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