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5 10:26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技师学院是公立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国家示范校建设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园坐落于“珠三角”惠州市区,总投资11.4亿元,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置了制造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财经商贸系和基础教育部等6大系,开设了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3个层次59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生超10000人,年培训鉴定超10000人,达到了“双万人”办学规模。学院荣获“2014年广东技工教育竞争力20强第二名”称号、“2015年中国职业教育50强”称号。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11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2014届、2015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7.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其他待遇: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条件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详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三)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院教师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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