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15:1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网
化学
一、考试目的
考查了解考生对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化学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掌握程度。
二、命题原则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现行初中、高中教材为基本内容,着重考查化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突出能力立意命题,注重理解、分析和运用化学知识能力的考查;适当增加开放性、探究性题目,用于考查收集信息、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科能力要求及考试内容
(一)各学段内容比例
初中、高中的化学知识与能力要求比例为3∶7。九年级内容以课标版教材为依据;高中化学内容以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必修教材为依据。
(二)考试能力要求
考查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初步运用必备化学知识分析生产、生活和社会中的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如:
1.观察能力
能够通过对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以及自然界、生产和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考查对这些感性知识进行初步加工和记忆的能力。
2.实验能力
具有完成规定“学生实验”的能力。具有观察和记录实验现象,处理相应数据,分析实验结果,得出正确结论的能力。具有初步处理实验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的能力。能识别和绘制典型实验仪器装置。具有设计或评价简单实验方案的能力。
3.思维能力
能分析解决有关化学问题。能将化学信息(含实际事物、实验现象、数据和各种信息、提示、暗示)按题设情境抽象归纳并加以运用,并能进行推理(收敛和发散)创新。能通过分析和综合、比较和论证,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选择和评价。能将化学问题抽象成为数学问题,通过计算和推理(结合化学知识),解决化学问题。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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