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14:54: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卫生人才引进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桐才办〔2015〕4号)精神,2016年桐庐县继续开展本科学历层次的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现就2016年桐庐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有桐庐县户籍(2016年6月22日之前落户)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心健康。
二、招生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10名,其中文科5名、理科5名,安排在文、理科第一批提前批录取。
三、选拔办法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考核。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与县教育局联合举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和桐庐人才网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参照县免费教育师范生管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5.录取备案。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及时报送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在文、理科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再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纳入我县免费教育师范生同等管理。
四、主要政策解读
1.免费教育师范生四年修读期间,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标准下拨培养经费,培养经费按每年总额的60%拨付给学员,用于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补助,其余40%部分待毕业到岗后一次性发放。
2.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需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体检、考核,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录用进编,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
3.免费教育师范生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承诺毕业后回桐庐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经试用胜任教师岗位的,从事教育工作需十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招生公告及相关工作具体通知、用表和入选对象名单公示等将通过桐庐教育信息网(http://www.tledu.net)“教师招考”栏予以发布。咨询电话:64218512(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欢迎我县广大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
原标题:桐庐县2016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公告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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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浙江桐庐县,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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