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教师考试 > 教师资格证 > 招考资讯 > 山东教师资格证 > 2016年山东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山东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06-24 09:52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招远教育网

【导读】2016年山东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上申请教师资格6月13日8:00-6月27日17:00,体检时间:7月1日前,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2号),现将我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年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二)2013年以前入学,毕业(含应届)的未超过3年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三)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参加2016年山东省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烟台市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他资格种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相应类别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师范类毕业生的政策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教师资格

  6月13日8:00-6月27日17: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类毕业生和省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并按要求选择确认点。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3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检

  网上申报成功人员,应在7月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注明申请资格种类)等相关证件材料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凭医院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具体事项请与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

  (三)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已完成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电话:6631640。市内乘车路线:南线乘1、2、5路至文化中心下车,向北200米;北线乘18路至口腔医院下车,向南200米)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其他资格种类申请人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资格认定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申请人可以通过认定机构公布的渠道查询申请结果,认定合格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凭证通过原有现场确认渠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市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材料领取地址为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219窗口。

(编辑:王珂凡)

华图在线APP客户端下载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xxxx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xxxx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xxxx

2016山东省考备考指导

2016山东省考备考指导
xxxx

2016各省公务员系列讲座

2016各省公务员系列讲座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