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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商洛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06-27 14:52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商洛市教育局

【导读】2016年陕西商洛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参加国家级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全部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的相关规定。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户籍条件。具有商洛户籍(以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为准)或已在商洛就业的人员(要求提供与商洛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三、工作安排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加商洛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体检和现场确认。

  (一)网报时间及流程

  1、网报时间:6月21日12:00—6月30日18:00(周末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不开放)。

  2、报名流程:考生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注册,正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后考生务必重新登录确认是否网报成功)。

  3、申请人根据报名网站提示,选择网报认定机构为“商洛市教育局”,下一步选择“参加国家级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确认点”。申报学段专业必须与面试时所讲学段及专业一致,错报、误报、漏报及审核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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