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5 10:1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璧山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二季度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璧山工作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三)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体艺类本科生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盖鲜章);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8月1日18:00止。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重庆市璧山区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于报名截止前发送到981764285@qq.com。招聘机关对报名表上的各项信息进行初审,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1. 审查时间:2016年8月2日。
2. 审查地点:璧山区教委412办公室。
3. 审查对象:未接到招聘机关不符合报名条件电话通知的所有报考人员。
4. 提交材料: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加盖鲜章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即进入面试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6年8月3日,考生须在当日上午8:30前报到,超过8:30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地点:璧山中学新校区高三教学楼。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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