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3 16:12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孙亚非 来源:未知
2016年福建厦门第二实验小学补充编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第二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校医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关注师生身心健康,保证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拟招聘校医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4.需持有医师资格或护师资格证,有两年以上临床经验。
4.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6年9月30日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以上材料请发送至陈老师邮箱(“515723998@qq.com )
3.报名时间: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7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第二实验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第二实验小学校园网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第二实验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工作地址:
分校:厦门会展北里45号
3.本招聘启事由厦门第二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2016年9月30日
(编辑:孙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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