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10:5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孙亚非 来源:未知
近几天,湖南新化吉庆镇的康老师因教训一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而被要求赔偿一万三千元的事,渐渐发酵,成了人们特别是教师行业讨论的热点。有为康老师鸣不平叫屈的,有慷慨陈词揶揄学生家长的,有为教师行业担忧的,等等。
冷静下来,其实事件并不复杂。笔者认为,首先,从康老师的角度看,可以肯定的是康老师的确错了,可惜的是康老师起初并未意识到。体罚已经成了不能逾越的红线,即便康老师是恼火一时冲动,但错就是错,这点无法改变。无理的要求康老师一概接受,其实也是缺乏法制维权思维的表现。其次,从家长角度看,笔者立刻想起来“医闹”等词汇和相关事件,在这里可以肯定的是,部分家长堪称“校闹”,而且,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这样的现象较为严重,如本事件中的例子,家长就是不间断地到学校闹腾,搅扰学校的正常秩序,思维模式与医闹无异,就是小事闹大,造成影响,给学校和老师以巨大的压力,然后狮子大张口,丝毫没有法制的思维和法制的概念。再次,从教育部门的角度看,采取的态度刚好契合了“校闹”家长的心思,怕事情闹大,怕造出动静和影响,然后,牺牲教师和学校的尊严,从中再施加压力,和一把稀泥,赔偿了事。这种很普遍的潜规则的做法,其实是行政官本位的体现,不是法制。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老师、家长、教育部门没有用法制的思维来处理类似问题,最终导致发生的事件全盘皆输,没有一个赢家。老师丢了金钱和尊严,在教师群体中造成可怕的负面影响,学校丢了教育的权威,教育部门丢了诚信和公信力,而“校闹”家长丢的恐怕更多。
法制社会建设中,出现类似事件很多,不能不说是一个警示,我们到底是向法制走,还是依旧保持老思维模式,甚至倒退?就本事件而言,如果康老师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光明正大地去面对这件事,我们的教育部门能不再畏手畏脚,以牺牲老师的尊严为代价,真正成为教师们的靠山,当然家长也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可能,每一方都是赢家。
(编辑:孙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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