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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林理工大学招聘70人公告

2016-11-09 09:5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孙亚非 来源:未知

【导读】2016桂林理工大学招聘70人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招聘70人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桂理工人[2009]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我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辅导员)、教辅实验人员和管理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主要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专2016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教师)、教辅实验人员和管理人员70名,其中专任教师55名(含附属小学教师7名),辅导员(教师)3名,教辅实验人员5名,管理人员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五、招聘性质及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必备条件

1、专任教师

高校教师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1-1教师1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生),其他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生), 国外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生),其他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生)。

附属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3-1、23-2、23-3、23-4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生),23-5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生)。

2、专职学生辅导员(教师)

高校学生辅导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1年以上全职学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生)。专业不限,但所学专业与我校本科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教辅实验人员

实验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1年以上全职学校实验教辅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生)。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有在全职学校的管理或财务或图书或医务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生)。

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启事

通过学校网页和其他知名媒体如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广西人才网发布《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介绍学校的具体情况、公开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和联系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报名只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件包含如下材料:

(1)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个人信息简表》(详见附件3);

(2)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的电子扫描件,最高级别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所有电子扫描件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并做成winrar格式压缩文件,上传到电子邮件附件(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5M以内)。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

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73-5896141,邮箱: rsc2@glut.edu.cn

联系人:冯老师,赵老师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与考核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①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由用人单位指定。

②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实验人员的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含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成绩即时公布,并于当天公布于学校网站上。

(6)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该岗位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进行考核。直接考核的岗位,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对考核对象主要通过访谈、调查、查看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下表

(编辑:孙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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