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 > 招考资讯 > 山东教师招聘 > 2020枣庄滕州市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紧缺补充教师招聘

2020枣庄滕州市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紧缺补充教师招聘10名公告(2)

2020-05-27 10:45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0枣庄滕州市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紧缺补充教师招聘10名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岗位。

  (二)资格初审

  1、集中审查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滕州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滕州市学院东路669号)

  3、内容: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一张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个人简历(带照片)并盖具在读高校单位公章(复印件);

  (5)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

  (7)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8)荣誉证书(复印件)。

  学校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到校参加综合测试。参加综合测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三)综合测试

  1、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滕州市第一中学新校区科技楼

  3、形式:

  对参加应聘的2018年(含)以后高校毕业生采用综合测试的方式。综合测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谈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引进名师:根据报名对象综合业绩,由初评专家组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试教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部分学科另需专业能力测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和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综合测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综合测试的引进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高校2018年(含)以后毕业生即时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并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的高校2018年(含)以后毕业生,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同等待遇;引进的名师,直接聘任在相应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引进人员享受滕州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确定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滕州市第一中学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669号

  滕州市第一中学网址:www.tzyz.net

  滕州市第一中学邮箱:yzyzoffice@163.com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632-5635106

  刘主任 电话:0632-5513445

  点击下载>>>

  2020年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学

  2020年5月15日

(编辑:zhangxin06)

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备考
Smohan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huatuv

立即关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