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 > 招考资讯 > 黑龙江教师招聘 > 2021年安徽马鞍山市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17名公告

2021年安徽马鞍山市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17名公告(2)

2021-02-26 18:1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wangdaoyuan 来源:未知

【导读】2021年安徽马鞍山市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17名公告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全市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上述人员须于3月25~26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县教育局人事股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以便备查。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8日考生可登录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将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名单。县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县教育局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上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高校尚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报加分审核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6)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及时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县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政策咨询、报名咨询、考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3。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1年度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表.xls

  附件2: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zip

  附件3:和县公告查询网址及政策咨询监督电话.xlsx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编辑:wangdaoyuan)

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备考
Smohan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huatuv

立即关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