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 > 招考资讯 > 安徽教师招聘 > 2021年下半年安徽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名公

2021年下半年安徽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名公告(3)

2021-09-17 15:0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1年下半年安徽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名公告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拟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专业加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于统一笔试结束后,另行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9-2355006(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9197(黄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323(黄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1、2021年下半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21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3、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编辑:zhangxin06)

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备考
Smohan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huatuv

立即关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