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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烟台市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第二次教师招聘23名公告(2)

2021-09-21 16:16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1山东烟台市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第二次教师招聘23名公告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7日12:00-9月30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7日12:00-10月1日16:00;

  报名网址: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简章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9月29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9月30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9月30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9月27日12:00-10月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幼儿教师先缴纳面(初)试考务费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年应聘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普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会计岗位人员请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应聘幼儿教师岗位人员请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初(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打印初(面)试准考证,初(面)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9月27日12:00-10月1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10月1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幼儿教师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幼儿教师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幼儿教师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幼儿教师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幼儿教师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幼儿教师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有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会计岗位先笔试后面试;幼儿教师先面试后笔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普通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教学知识)和学科知识(现行中学教材内容)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值的30%和70%,不同学段同一学科报考人员使用同一份试题;幼儿园会计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和学科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值的30%和70%。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二)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普通中小学教师采用试讲(现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采用试讲和专业素养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素养测试分值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幼儿园会计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幼儿教师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4倍时,若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直接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超过30人,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初试采用撰写教学设计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三)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人(含)至1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四)先面试后笔试岗位笔试人员确定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进入笔试人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五)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面试,根据重新面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及要求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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