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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教师招聘9名公告(3)

2021-09-23 14:5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1年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教师招聘9名公告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各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6.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如提供困难可在体检前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7.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可以报考。

  8.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需提供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辽事通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抚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安排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调整,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57503137

  纪律监督电话:024-57507562

  附件:

  附件1:2021年抚顺市顺城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区直岗位).xlsx

  附件2:2021年抚顺市顺城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系统岗位).xlsx

  附件3:2021年抚顺市顺城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系统岗位).xls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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