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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教育系统教师招聘70名公告(3)

2022-01-04 18:55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liushaowen 来源:未知

【导读】2022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教育系统教师招聘70名公告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才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2.引进人才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3.引进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及教育系统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成立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对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目录》中所列内容,由区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056(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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