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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招聘事业编教师62名简章

2025-05-09 11:04:02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1).xls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2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纪违法情形。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报考人员所学课程实施。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五)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5年5月12日14: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5年5月12日14:00—5月19日11:00(工作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建议通过手机或电脑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减免考务费有关程序办理,请本人联系报考单位办理。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5月24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奎文区政府官网(http://www.kuiwen.gov.cn)予以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在2025年5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三)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限英语教师岗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签订就业协议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鉴。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告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仅限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满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按权限实施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和调动工作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异议的,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学校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8日

原文标题:潍坊市奎文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kuiwen.gov.cn/120/63145/1920449418977480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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