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8 14:54:23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
1.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表
2.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5〕4号)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地推进2025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7人(其中一〇四团中心小学2名、五一农场中学1名、三坪农场子女学校1名、头屯河农场学校1名、西山农牧场子女学校2名),聘期3年。各招聘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查询。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支持鼓励具备任教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役年限,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标准;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并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七)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的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八)参加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九)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纳入十二师“特岗计划”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十)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毕业时(7月31日前)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有关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均在此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按照公告时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因未查看公告导致未按要求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站(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btywjyzp)进行注册、报名。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岗位核减和取消、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准入查询、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签订聘用合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8日12:00至2025年6月3日12:00
资格审查:2025年5月28日12:00至2025年6月3日19:00
1.报考人员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岗位表》(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btywjyzp)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设岗团场学校1个计划岗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资料被退回的报考人员需于2025年6月3日19:00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逾期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招聘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人员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户口本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获奖证书、承诺书(附件2需上传手写签字版承诺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3.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获奖证书、承诺书(附件2需上传手写签字版本承诺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初审
第十二师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按照要求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三)岗位核减和取消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于2025年6月4日在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四)岗位改报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0:00至14: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12日10:00至6月13日23:30。考生可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btywjyzp),笔试及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10:00-12:00
将在第十二师辖区设置考点,进行现场笔试,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知识、申论等相关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师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由个人登录报名账号在报名系统中或在第十二师政务网上查询。
4.岗位核减。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岗位,将进行核减。核减公告、岗位等信息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第十二师教育局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10:00-20:00(具体要求请持续关注十二师政务网)
2.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九)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
(十)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由第十二师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每个岗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将采取实地走访+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等方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及后续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则计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本师范围内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十三)准入查询
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情形的,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十四)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准入查询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十五)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三定”的原则与拟聘人员(初次就业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非初次就业人员需提交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签订《兵团团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与新招录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
(十六)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特别提醒: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牟利的,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第十二师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政策咨询电话:0991-3718882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10:00-14:00,16:00-20:00
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13999190944、028-8501-3313
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30
监督电话:0991-3073723
第十二师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12s.gov.cn/xwzx/gqgg/934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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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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