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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县2010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2010-09-29 11:52: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垫江编办发〔2009〕82号和垫江编办发〔2010〕59号批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详见“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受过刑事处罚或违背计划生育或受过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县内在职教师,不属于招聘范围。

报考者须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分文科、理科类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五、组织领导

县教委成立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委主任任组长,教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六、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专业)竞争分别聘用。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垫江县教委

联 系 人:詹永平、冷文明 、郑军

联系电话:(023)74515408、(023)74669348、(023)74513781

3、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样表见附件二)、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分者须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垫江县教委根据规定审查,符合资格者予以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0年10月15日,到垫江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艺体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应达到1:2),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学科基础知识100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考试内容同语文科内容。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获得“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二)面试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其中艺体学科以学科技能考察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说课内容分别为初中2年级、小学5年级春期现行教材(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艺体学科技能考察内容由评委组考前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学科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

九、体检

(一) 体检人选按各学科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学历高者,学历相同者重新组建考核组进行面试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者,若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由本人在体检前书面申请交县教委。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新进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教委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递补。

十一、确定初聘人员名单

由县教委对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十二、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教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垫江县201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各学科人数及招聘单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如总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学历高者,学历相同者取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三、纪律要求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10年第二次公招教师附件1、2.doc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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