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8 20:35:32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政工科):
根据鲁教师函[2010]15号和鲁教师函[20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泰安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2月12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利用寒假期间毕业生返校前的有利时间,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召开供需见面会;
2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免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会,明确双向选择有关要求,泰安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
3月30日前,用人学校(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完成双向选择;
4月30日前,对未落实工作岗位、尚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派回到生源所在县(市、区),在中小学校落实岗位和编制;
5月底前,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全部落实岗位;
5月份对各县(市、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为便于供需双方签约,免费师范毕业生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我市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附:泰安市2011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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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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