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10:55:42 [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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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抚政人发[2007]35号)文件精神,2011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千方百计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09年—2011年应往届毕业生(详见《2011年新抚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的人员要求为抚顺户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四、招聘组织
笔试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组织,新抚区教育局负责公开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实施工作,新抚区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五、招聘方式
1、新抚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
六、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向社会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地点:报名地点:新抚区教育局(地址:新抚区迎宾路3号,新抚区人民政府二楼),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30分。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一致。报名时需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同时提交报名表(网上下载打印)、各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等级证、获奖证书、身份证、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新抚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
(3)、领取笔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1年7月19日凭缴费收据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在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
(4)、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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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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