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8 10:29:44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 隆 县 教 育 局
2011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招录34名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范围
2007年以后毕业的(含2007届毕业生),具有兴隆县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及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初中、小学各科教师,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招录24人,专科毕业生中招录 10人。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品德端正,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双眼分别于1.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四、组织报名
1、时间:2011年7月26日8:30至7月29日17:30
2、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政府一楼东侧105室)。
3、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四张。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审查合格的填写《兴隆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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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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