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17:51:0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解决市直机关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意见,现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10名。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心态良好,服从分配。
5、考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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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7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市党政办公中心B楼218室(联系电话:0455-8388598、8388251)。报名者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档案(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笔试有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带政策加分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调整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加分政策:“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的,笔试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对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且经当地就业部门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加分。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扩大参加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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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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