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5 08:33:04 [您的教师考试网]
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江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龙江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龙江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教师。为使招聘工作科学有序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师法》为指针,以《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解决专任教师短缺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
二、招聘学科与名额
(一)初中招聘教师52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3名、英语8名、物理2名、化学3名、生物12名、政治4名、历史6名、地理5名。
(二)小学招聘教师118名。其中语数67名、英语9名、音乐9名、体育9名、美术7名、微机10名、心理5名、校医2名。
(三)招聘幼儿教师14名。
共计招聘184名。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幼儿教师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报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心理学科教师及校医,所学的专业应与所报专业(含方向)一致;报考幼儿教师应是学前教育或者幼儿教育(含幼儿方向)专业毕业。
6、资格条件:报考小学、初中、幼儿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小学、初中、幼儿教师资格。校医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7、与原人事局、教育局签定过委托合同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人员。④有精神病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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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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