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09:44:39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2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磁县生源(磁县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口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以发布公告之日计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我县教育局拟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3年磁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5.在读、在校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4月20日通过县电视台、县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磁县职教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从“磁县教育局网”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免费索取,一式两份,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8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所有证明信、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都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资格审查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者对该岗位进行调剂,并进行公示。
(6)准考证发放: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5月6日至8日上午8:30—下午5:30到磁县职教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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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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