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3 11:32:07 [您的教师考试网]
面试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2.区教育系统教师以及重庆市护士学校教师的面试为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文理科、护士学校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为讲课;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和巴南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讲课和本学科专业技能实作考核,讲课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区卫生系统其余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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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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