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次到区里面听课,下课后听到这么一段对话:(对话的两个人,一个是当时执教的老师,一个是那个班的任课老师)
“×老师,你好,我是刚才和你一起学习的那些孩子的语文老师,你执教的《月光曲》像《月光曲》一样的美。”
“谢谢!”
“不过,我有一个疑问。”
“请讲”
“这篇课文,你就这样教完了吗?”
“哦……不是的。”
“那你觉得我第二课时该带孩子们学点什么?怎么做呢?”
“这个……”
“你觉得,你的教学设计科学吗?课时容量合理吗?”
“今天是公开课,所以我把课文最精彩的部分拿出来了。”
“你把肉心都吃了,我怎么办呀?”
“不好意思,打乱了你的教学,其实……其实平时我也不这样上!”
好一个“平时我也不这样上!”那么现时“为什么这样上?”如果平时那样上是给学生看,是为了学生,那么“现时”这样上是为了给谁看?是为了谁?
我个人认为,导致这种不正常现象的深层原因,是语文教师缺乏明确的课时观所致。我们说阅读教学应该是有起点有重点的,每一课时的教学目标除了执教者依自己的理解而定的个性目标外,应该有它固有的教学目标与板块。例如第一教时,从我们的家常课看,识字学词,读通文本,了解内容,理清文脉,应是它的份内目标。而读懂课文,品味词句,体会情感,领悟表达无疑是第二课时的主要追求。当然这些固有目标与板块(创设情境,唤起阅读期待;有效初读文本,整体感知;学习字词,交流感知;切入重点,设置悬念)会因年级不同而各有侧重。如对低段而言应以识字学词为重点,慢慢学会理解,适当渗透欣赏;对中段而言,以理解为主,适当进行品评;对高段而言,在理解的基础上,重点向欣赏、品味课文语言,学会表达过渡。我这里对每课时固有板块与目标的明确,是为了提醒老师们,每一堂课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每课时都有自己的课时目标,作为语文教师,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不按教学规律办事。
需要注意的是,每篇课文的内容很多,课时的目标也不止一个,我们要分清主次,合理分配。因为面面俱到其实是面面不到,是“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要勇于放弃。因为暂时的放弃,是为了长远的取得。古语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作为语文教师,要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气魄,当目标精了,重点准了,教学效率自然就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