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考在职教师。兴仁县教师须所在学校和教育局同意报考。
(一)在职教师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音乐、美术学科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应,具有中教二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中学教师。
2、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硕士,可放宽到男50周岁以下(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予考虑
1、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受到处罚未解除的。
3、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的。
四、考试、考核内容
教育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五、聘用待遇
1、被聘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应往届毕业生,编入兴仁县四联中学(公立学校)公职编制,其余被聘人员不办理公职入编手续。所有被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工资待遇由贵州兴仁中学发放。
2、被聘人员待遇实行年薪制,教师年薪8-20万元(基础工资8万元,绩效工资0-12万元)。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由公司提供住房,并在正式聘用后发放8万元购房券(需在学校任教五年,用于购买兴仁县博乐天街城市综合体商品房)。
3、被聘用的公职人员评优、评职晋级等与兴仁县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4、被聘用人员的户口、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解决。配偶工作调动必须在试用期满后解决,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调入兴仁县相关单位工作;无工作籍的,可由公司根据意愿安排就业。
5、应聘人员参加应聘时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电子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请从贵州兴仁中学网下载《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后于2013年7月24日前传至专用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姓名+学科。谢绝到校报名。
2、现场报名及考核:电子报名信息审查合格的,将在我校网上公布,并于2013年7月26下午到我校现场报名,考核时间7月27至28日,报名费200元,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职称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办法
由北京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
被确定为招聘对象者,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四)录用
根据专家组考核成绩合格,择优录取。对考试舞弊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签约
教师被录用后按通知时间到学校签订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兴仁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6218234
专用邮箱:2264276959@qq.com
网址:www.gzxrzx.net(贵州兴仁中学网)
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验学校
贵州兴仁中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