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二)面向2009年至2012年具有吴江区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21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吴江生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六)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年吴江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可按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81611、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2、63950941,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63950511、63950502。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