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浙师大,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在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核定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最高比例为1:2,核定指标在8名及以上时,最高比例为1:1.5。
3.内容: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4.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按60%分值(其中音乐和体育学科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五)体检
1.对象:各学科体检人数以核定指标数加1名的人数确定。
2.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考核与现场定岗
1.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核定指标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2.现场定岗: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考核合格的人员本人选择岗位现场签名确定。
(七)公示与录用
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事编制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在录用报到时,农业户籍的必须变更为非农业户籍,非杭州地区户籍的考生必须办理相应的户籍迁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由考生在笔试前一天于网上自行打印,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将在网上及时公布。相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萧山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工作的程序中,当招考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则一并进入下一个程序。成绩统计过程中如有小数,则保留两位小数。
(三)在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在招聘的各阶段性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取消资格等情形时,缺额人员在同一环节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7195、82622107。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