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
(三)坚持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原则。
(四)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近亲属(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关系的应当回避;面试考生认为与面试考官有厉害冲突、不可能公正考核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请求,经调查属实,考官应回避。
五、面试方法
(一)此次加考面试考核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家组评分不设保底分,按有关评分标准执行(幼儿教育按照才艺展示设置评分标准;苗族双语以口语表达能力为评分标准)。
(二)面试工作在盐津县教育局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设立命题、考评专家库。针对此次面试的科目和层次,命题专家组由4人组成,完成命题后转入考评专家组,考评专家组20人组成,专家组人员包括高中数学、小学英语、小学语文、幼儿教育等4个学科的骨干教师;共成立4个面试考评组,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少数民族口语面试设面试组1个,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
1、高中数学考评组:负责对报考高中数学的2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2、小学语文考评组:负责对报考小学语文的2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3、小学英语考评组:负责对报考小学英语的3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4、幼儿教育考评组:负责对报考幼儿教育的2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5、苗族语言面试组负责对9名考生进行面试。
六、面试程序
(一)面试者采取抽签的方法确定说课题目,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进行封闭,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二)备课室负责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号、面试课题,监考及复印考生说课案。同一科目的考生必须全部到场再进行抽签,抽签确定的面试考号需由考生现场签字。每组的第1号考生在备课室抽签确定课题,试题一经抽签确定不得更改。抽取说课题目后,考点办向考生提供有关教材,考生在封闭状态下制作说案。说案制作时间为90分钟,时间一到考场工作人员收取说案及教材,在面试考生说课前30分钟将说案返还给考生。面试考生只面对考评组说课。
(三)考务办公室人员在考生说课前15分钟必须将该考生的说案复印交考评专家组。
(四)候考室负责人组织考生抽签,发放面试标识代码,填写相关表册。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说课。
(五)第1号考生下午16:00开始说课,其他考生依次推后20分钟进行。
(六)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对评委只能说自己的考号,不能说自己的姓名,从面试考评组组长宣布“说课开始”时计时,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终了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不得延时,延时1分钟,扣除应得分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考生说课完毕要向考评组长说明“说课完毕”。
(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