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按笔试成绩,以所报学科由高到低排列,按学科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内容: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讲初中八、九年级现行教材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小学四、五、六年级现行教材内容。
应聘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分讲课(占40分)和实际操作(占60分),讲课内容为职业中学现行教材(应聘财会岗位的不实际操作)。
3.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和实际操作的办法,提前到达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2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4.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
5.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聘总成绩。
招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总分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五)资格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拟聘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聘用的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政策。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
2.凡被聘用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调动。
3.凡被聘用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六年内不得进城任教,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学历和资格证书的认定、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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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