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泸州纳溪区2014年招聘137名中小幼教师,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24:00。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不调剂、不改报,退还考生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4123001——2014123042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4123043——2014123075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6月2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4年6月27日至6月3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7月2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关于其他基层项目加分的规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三支一扶 ”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6月3日18:3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纳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纳溪区政府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0830-429490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4年6月5日纳溪区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www. nxrsrc.com/)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4年6月9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4123001——2014123042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4123043——2014123075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区人社局于2014年7月7日上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4123001——2014123042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4123043——2014123075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4年7月7日下午通过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0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7月11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7月15日上午8:30-12: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非教师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7月19日,教师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7月24日、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nxrs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在纳溪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纳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报名咨询电话:0830-421240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4210602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华图教育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并预祝您考试成功!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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