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在省定最低分数线(90分)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第一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1.2比例的,首先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若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确定。各省辖市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7月15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河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要求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各地在面试考生提交的《招聘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组织面试。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7月16日—20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或省辖市组织实施。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各地负责将面试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面试成绩栏,并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招聘系统。面试成绩将于7月22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各地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7月22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各地于7月27日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
3、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各地负责将体检结果登记在《招聘登记表》体检结果栏,并将体检结果录入招聘系统。体检结果将于7月29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七)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以省辖市为单位填写《河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八)岗前培训。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教育厅安排,省辖市、设岗县共同组织实施。
(九)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并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有关政策
1、2014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服务期满后的管理等有关政策,以及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等,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师〔2009〕203号)和《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豫教师〔2012〕92号)文件要求执行。
2、2014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仍为年人均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要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3、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4、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关于“硕师计划”研究生
我省2014年农村“硕师计划”经过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复试录取等环节,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招聘一批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已经与有关的项目县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志愿到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支援我省农村教育事业。按照有关政策精神,这部分人员不需要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招聘为特岗教师。请有关设岗县(市)做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衔接工作。
七、招聘纪律要求
各地要站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教育选拔人才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实施,周密安排,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级有关部门将通过派出巡视检查人员,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地按照特岗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克服时间上的困难,统筹安排好各招聘环节的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特岗计划”。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71—65682704
监督投诉电话:0371—65682705
招聘系统网址:http://tgzp.haedu.cn/
招聘报名网站:河南省教育厅(http://www.haedu.gov.cn/)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