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报名号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填报后网上打印;
3、《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事先粘贴在《教师资格申请表》上,另2张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由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于11月4日(周二)早上8:00空腹到医院体检。
①体检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人民医院(将军桥盛新路82号,原瓯海
区人民政府西首)。公交22、26、40、33、501、50、39、203、505路到原瓯海区府站下车。
②体检费:体检费130元考生自理。
③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务必到医院参加体检,时间安排一天。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认定通过,要及时网络公示。温州市高中、中职、中职指导师认定结果于11月中旬在温州市教师教育网公示,网址:www.wzpx.cn。幼儿园、小学、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温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