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能力测评:在区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评”。考评形式:文化类学科测评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得分即为综合能力测评总分;技能类学科(主要指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测评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占综合能力测评总分的20%,课堂教学能力占综合能力测评的8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⑴“教学基本功”考核。针对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考生。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学科教学基本技能技巧,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⑵“课堂教学能力”考评。原则上通过上课的形式进行。同一职位确因报考人数过多(达到7人及以上)时,该职位可通过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评报考对象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以及教师的课堂教学素养,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学校提出面试人选:招聘学校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推荐面试人选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面试。综合能力测评分低于60分作为不合格对象,不能列为参加区统一组织的面试人选;某一职位达不到1:2推荐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职数。
5.区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区统一面试成绩低于60分作为不合格对象,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按照学校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占30%、区统一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职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分数高者为先)。
6.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关于递补: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在参加区统一组织面试且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选,取消该职位或核减相应职数。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0.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历届生签订《吴兴区教师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11.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采用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或在录用前出现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原标题: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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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doc
2.吴兴区2015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兴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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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