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签订协议书
面试工作结束 后,在市纪 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 的指 导、监督下 召集拟聘人 员协商就业详细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履行协议,如有违约须承担违 约责任。
5、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毕业后必须取得毕业 证和学位证及本方案中约定 的相关证书,毕业一周内 到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报到,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拟聘人员未能获得相关证书,学校将不予 聘用,且视为拟聘人员 违约 ,拟聘人员须承担 相应违 约责任。
(2)体检
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需按 《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3)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 单在临沧市公众 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无异议者 确定为聘用人员。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报经临沧 市 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相关政策 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 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 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 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 沧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 人事科)
(原标题:临沧市民族中学201 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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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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