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6 14:02:2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11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数的比例为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考生应密切关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www.hzw.gov.cn,下同)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海(境)外 留 学回国(境)或 国内合资办 学颁发国外学 历证书的人员,还 需提 供教育部 中 国 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 境外学历 、学位认 证 书;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办 理并报送招 聘单位;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办理并报送招聘单位,其中2015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017年7 月31日;
5、省级优秀毕业 生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2015年7月31日前将荣誉证书原件报送招聘单位;
6、其他与报名资 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 历 证明原件1份;
6、海(境)外留 学回国(境)或国内 合资办学 颁发国外学 历证 书的人员,还需提 供教育部 中国留学服 务中 心出具 的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他与报名资格 条件相关的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 )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 明)与招聘条 件不相 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专 业技能测试),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考生可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第三天登陆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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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浙江宁波,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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