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仪陇县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仪陇县教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仪陇县人社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0日后在仪陇县教育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幼儿教师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高中教师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幼儿教师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语言、舞蹈、钢琴(必须弹唱结合)、主题绘画。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 资格审查手续的办 理。面试资格审查由仪 陇县人社局和仪陇县教育局负责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仪陇县教育局于面试前5天在仪陇教育网(http://www.yledu.net)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 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 时间带上以下材 料到仪陇县 教育局办理面 试资 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 原件 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取 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 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 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审查(因递补者出现 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 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仪陇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 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 考人 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仪陇县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 场签到候考的作 放弃面试 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仪陇县教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 仪陇县教育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仪陇县教育局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 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 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仪陇县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