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 代以内旁系 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u>黄冈诒镜ノ幻厥椤⑷耸隆⒉莆瘛⒓吐杉觳楦谖唬约坝兄苯由舷录读斓脊叵档母谖弧F赣霉ぷ魅嗽薄⑻寮?医务人员 在公开招聘 过程 中,如 遇与自 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 或在考试、 考核和体检 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机关事业单 位主管部 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 法》(桂人社发 〔2011〕155 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 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经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同意 后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 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 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四)报考人员录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 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 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0779-3215032)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228436)
原标题:2015年北海市银 海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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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银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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