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每位参选教师限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参选资格。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 3 日18:00点前

  三、选聘程序

  县城公办学校选聘按以下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每位参选教师限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参选资格。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 3 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5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和乡镇高中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由选聘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选聘单位的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资格审查实行流水作业,责任到人,资格审查需在教育局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合格人员名单于 2015年5月12日17:00点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用《基本信息汇总表》上报)。

  (二)学校初选,确定笔试人员

  初选在宜宾县人社局、教育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方案按总分100分制定,并上报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告。于2015年5月24日前由各学校组织初选(具体初选时间由各选聘学校确定),初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各选聘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初选结束的第二天。

  各学校根据学科选聘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并在学校公示。根据各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可按1:2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2的可以减少招聘指标后按1:2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初选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拟参加笔试人员若最后一位出现初选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在5月25日前报宜宾县教育局。

  (三)笔试

  笔试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监察局指导监督下,由宜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主要考查该层次学校参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新课程标准(小学学科的笔试内容会涉及参选学科的初中知识,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教学设计、《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指南》,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5 月 30日上午9∶00——11∶30(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为9∶00——11∶30,其它学科为9:00——11:00))。笔试地点:宜宾县柏溪小学校。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于2015年 6月3日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时间为2015年6月 3日下午6:00前,查分地点在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1-6201795),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宜宾县教育局关于在编在职援藏人员、“三区”支教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援藏人员参选每援藏一年加1分,到屏山、高县支教人员每年加0.5分,加分不超过3分,请在报名时出具文件依据。

  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学校初选成绩×40%+援藏(“三区”支教)加分。(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各学校选聘的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龄长的优先)。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每个学校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或直属学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同一校点同一学科选聘不能超过1人(根据选聘指标先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二名,以此类推;幼儿园只设“幼儿教育”1个学科)。

  (五)拟选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聘用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照人事调动正常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选聘。

  因不能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学科顺序、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乡镇高中选聘方案由各学校自定,并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乡镇纪委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学校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在2015年6月 10日前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人事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和乡镇高中选聘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各选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人社局:0831-6613022;宜宾县教育局:0831-6200115、6201795。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

  原标题:2015年县城公办学校和乡镇高中选聘教师公告

  宜宾县人社局 宜宾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w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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