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5月19日8:00-16:00
2、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方式: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报名表(登录石门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19日17:30以前在石门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于5月20日17:30前在石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2、方式: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六、成绩合成及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2、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等见网上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备案,并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
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三、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及考务常见问题解答等均通过石门人事人才网、石门教育信息网发布,应考人员务必密切关注,以免贻误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131(县委组织部)
0736-53298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33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5336006(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原标题:石门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次:教师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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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石 门 县 委 组 织 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 门 县 教 育 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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